如果学生认为有证据支持课程成绩不公平的主张,应与相应的班级主任讨论. 与班长协商, 学生的下一步是去找老师讨论分数(如果已经讨论过的话), 上述讨论的证据, 以文件的形式, will be required).
如果教师在申诉程序正式启动之前给出了不改变学生成绩的理由, 如果学生和老师不能达成一致, 然后学生提供一封正式信函, 附相关文件, 还有和老师谈话的证明, 院长负责学术规划和班级指导.
学术规划和班级咨询主任将这些信息提供给学院院长和教务长, 谁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谈话或从教师讲师那里获得信息.
学院院长, the Provost, 然后由学术规划和班级指导主任进行商议,以确定改成绩是否合理. 一旦做出决定,负责学术规划和班级指导的院长会通知学生.
对成绩的不满不能上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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